养狗的作文(优选)
在生活、工作和学习中,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,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。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?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养狗的作文9篇,欢迎大家分享。
养狗的作文 篇1
两年前,我们家里曾经养过一只宠物。
我们家的宠物是一只狗。因为这只狗浑身是由黄色和黑色的毛组合在一起的,所以我给它取名叫做花花。花花只有几个月大,十分可爱。花花有一个爱好,就是爱追猫。花花平时吃一些幼儿狗的狗食,因为它的牙齿还没有完全发育完成。但是每当我们吃饭时,花花总是会跑到桌子旁边,一边摇尾巴边看着我。通常这时,我总是会给花花夹一块瘦中带肥,不老也不嫩的肉。每当这时,我总会看着花花那津津有味的样子,非常有趣。
有一天,我带着花花到小区的花园里散步。就在我闲着没事干时,脑子里出来了一个念头:和花花玩捉迷藏。花花似乎知道我想做什么,便一下子跑出好远到了一个我看不见的地方躲了起来。我开始倒数:“十,九,八……三,二,一。我来啦!”我兴冲冲地跑到那个大致的方位,开始找了起来。这时,我看见了一条尾巴,心想:哈哈,被我逮着了吧!我蹑手蹑脚地来到旁边,拿起那根尾巴一看——啊?一块破布!就在我抱怨的同时,我隐隐约约的看到了一个白色的东西飞似地跑,而后面是一个黑黄相间的东西正在拼命地追赶。我一看,原来是一条狗正在追赶一条野猫。我心想:花花也很喜欢追猫。什么?追猫!难道那条狗就是花花?我又凝神一看:果然是花花!我急忙从小道上抄近路,阻拦下了花花。我看看花花吐着舌头的样子,不禁笑了起来。
现在花花已经不在了,因为爸爸嫌它晚上总是叫,就把花花卖出去了。
每当我在外面看到其它的狗时,总会不免会想起花花……
养狗的作文 篇2
每个人都有各种想法,我也有我的想法。
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养狗,可是渐渐地出现了不文明养犬的现象,让人很烦恼。
有时候我去上学,总是看见有些狗在楼道随地大小便,不仅恶心,很担心它会不会携带病毒。还有,我每天中午本想睡一觉,可是被楼下的狗吵得睡不着,烦人极了!还有的养狗人出门没牵狗绳,狗对着路人大叫,让人猛吓一大跳。有的路人拔腿就跑,这一跑,狗还追得更紧呢。有时小孩见了这么可爱的狗狗,想去摸一摸,结果被狗咬伤,不得不去打狂犬疫苗,让父母担心不已。
我建议狗主人出门遛狗要牵狗绳,不让狗接触老人和小孩,避免危险的事情发生。狗大小便主人要主动及时的清理,这样就不会污染环境了;还要按时给狗打狂犬疫苗,预防狂犬病等疾病的发生。
请各位狗主人文明养犬,管理好自己的狗。这样,我们小区环境才会越来越好,生活才会越来越舒心。
养狗的作文 篇3
从小到大,我一直有个心愿就是养一只狗狗,每次见到别人与自家狗狗亲密互动,我心里总是非常羡慕。但无奈,无数次哀求父母,他们总是以时间精力不够为由不答应我。
不能养狗,看看总行吧,望梅止渴。短视频啊、电影啊只要有狗狗的地方在我的浏览历史中全都能找到。但是,越看就越想养,不知是否是上天的眷顾,我的这个心愿以另一种方式达成了。
这天在回家的路上,我见到了一只混血的苏牧,哇!他真是太漂亮了,一下吸引住我的目光,我开心极了,为了不吓到狗狗,我抑制住内心的狂喜,抿紧上扬的嘴角,向狗狗快步走去,大概还有10步远时,狗狗看到了我,突然发出几声尖锐的吠叫划破了宁静的午后,我被吓了一跳,下意识地后退了几步,主人满是歉意地说:“不好意思它还小,有点怕人,我看你挺喜欢狗的,回头可以跟他熟悉一下,他叫火锅,男孩子哦。我住在xx楼408。”哎好巧啊,跟我们家一栋楼。我表面上虽平静的说着:”嗯好,谢谢阿姨。”实际上内心早已欢腾雀跃。阿姨转身刚走我就以百米赛跑的速度冲回了家,迫不及待的把这个天大的”喜讯”告诉了爸爸妈妈。
此后,我会时不时的找他玩,给他买好吃的。渐渐的我们熟络起来,他远远的看见我都会奔来,举起两只爪子搭在我肩上,大尾巴欢快地摇着,毛绒绒的头凑近我的脸,迫不及待地要抱抱。
一转眼放暑假了,一天傍晚,爸爸开车带我回家,刚刚来到停车场,发动机的鸣声还没有停,就见到窗外一个白色的大脑袋,上面顶着两个圆嘟嘟的深棕色耳朵,里面粉粉嫩嫩的。我坐直身子定睛一看,没错,是火锅!急忙下车,看见后面的赵阿姨气喘吁吁的跑来:“啊,是小乐啊!你不知道,刚才有辆车开过去,火锅突然蹭的一下窜出去,这绳子我都没拽住!原来是你们的车啊,我还怕他跑去闯祸呢!”“火锅从来没见我爸的车,真的太神了!”我心里暗暗称奇,我拍拍火锅的大脑袋,顺手牵起牵引绳,陪火锅一起散步。夕阳的余晖洒在他的身上,肉嘟嘟的耳朵在圆圆的脑袋上立着,一只琥珀色,一只水蓝色的眼睛炯炯有神,粉红色湿湿的鼻头,背上红棕色的毛发像水一样波光粼粼,每走一步,水面就掀起一阵波澜,蓬松的大尾巴高傲的翘着,四只雪白的爪子是那么的轻快,走时还能露出粉红色的肉垫。大概是刚才追车跑热了,火锅胸脯上下起伏着,咧开嘴巴,吐出舌头,但看起来却像是在开心的笑,他摇着大尾巴,在我身前身后来回的绕,雀跃不已,我心里无比满足!
从此,我再不羡慕那些有狗狗的人,因为我身边也有了一只可爱大狗——火锅,他在我生命中的出现给予了我很多的快乐,也实现了我一直以来的心愿!
养狗的作文 篇4
养狗对于我来说,未必不是一件伤心事。
家在乡村,自小在泥里打滚当作玩耍的我,喜欢养狗几乎就是与生俱来的一种天性。都是些土狗,来源也颇为轻易,似乎与到村口的路边采一朵野花那么简单。于是,至如今若要我说出一共养过多少只狗,却是记忆模糊了起来,因为狗的生命也似乎比路边的野花更轻贱,很容易的就夭折了,极为寻常。
然而,我却忘不掉那满含苦痛的黑眼睛,黯淡无力的看着我······,那是一只小黄狗。这只小狗大概来自我的姥姥家,一满月就抱回来了,初,白天还好,绒球似的在院里跑来跑去,很是活泼可爱,一到夜静,便照例的耐不住寂寞呜咽个没完,一连三天过后,这才算习惯了新家,安稳了下来。我那时大概刚读小学二年级,贪玩得很,每天回到家,先将书包扔到一边,逗小狗玩一会才肯去写作业。小狗刚断奶,不大会吃食,我便一口一口的嚼碎了馒头,放在手心里喂它,待它柔软的小舌头舔到我的掌心,痒痒的。再者,就是抱住它翻来覆去的把弄,而它也很温顺的由我任意摆出各种好玩的姿势,好玩极了!
待它稍微长大了一些,嗨!简直是俊气极了,身形清瘦,尤其耳朵居然不是如其他土狗那样软塌塌的垂下来,而是直直的的竖起,像两面骄傲的旗帜,随着各种外来的声响而灵活的转动着,简直跟电影里面威武的军犬一模一样。我喜欢得很,常与它一起赛跑,且很不仗义的先忽然跑动起来,然后再回头唤它“狗幺”,它便急追上来,脚步欢快,往往很快就追上来,绕着我的腿脚忽左忽右的紧随不舍,若不巧,便会绊倒了我,一起连它也被压在身下疼得惊叫起来。我写作业的时候,它就安卧在我的脚边,写了几行字,便侧身歪头去瞅瞅它还在不在,有时用脚轻踢它一下,它便起身立在一边轻摇尾巴歪头莫名其妙的看我,瞧我半晌不理它了,又一声不响的斜靠在我的脚边躺下,它的毛发绒绒的,随着肚皮呼换气的起起伏伏,暖意也就源源不断的传递到我的脚背上。
就是这样一条经常伴我飞驰快乐着的狗,一起与我出演想象中的英雄故事的狗,我挚爱极了的狗,很快的在某一天也照例的夭折了。大概是吃了什么毒药的缘故,它躺在院落的一角,抽搐个不停,嘴里冒出了白沫。我不相信它这样就会死去了,便蹲在一边轻轻的抚摸着它受冷一样颤抖着的小小身躯,一遍一遍的轻声唤“狗幺,----狗幺!······”它张大了眼睛,原本黑亮生动的眼睛却呈沉浊的颜色,无力抬起它的脖颈摇动它的尾巴来应和我了,只是用这一边的眼睛无望的看着我,也叫不出声了,仍然在呼呼的喘粗气,肚皮起伏不定,露出嶙峋的胸骨来,嘴角不断的冒出白沫。我也只好一声声的唤:“狗幺,------狗幺!·····”然而,它,我的好伙伴,还是死了。
我伤心极了,执拗着不肯将它抛入离村庄稍远的荒僻沟渠里去,那是与它一样大小一样厄运的同类的最终归宿地。我抱起它已经僵硬了的小小躯体,一个人到自家的田地里费力的挖起一个小坑,就此埋葬了它,为了表示郑重,还在它小小的坟头前,立下了小木板做的碑,歪歪扭扭的写下“小黄狗之墓”。是的,农家的狗,很少有名字,“狗幺”便几乎是所有狗的通用名字,幺是小的意思,也多少包含人们对这种动物的喜爱之情,好比鄂尔多斯草原上的汉家人称它们为“狗儿子”。它们判断是不是主人唤自己,也不仅仅听名字,更重要的是听那熟悉的声线而已。-----我阴沉着小脸,严肃的干完这一切,才一步三回头的离开了。
这是很奇怪的一种情愫,是不是?但也正是由此起,我对养狗便失去原有的热心了。爱有多真,伤有多深,这也许对一个小孩子来的有点早了吧!
未离家远出前,我父亲养的一条狗经常会赖在我的家不走,这让我的父亲很是愤怒,手持木棍撵了几次也没奏效。我的妻子却不满了,“咱大,根本不舍得喂狗,还说狗不回去看门了!”她直到如今还在为那狗儿抱不平。是的,农村人过日子向来以俭省为美德,做的饭也刚刚好是够人吃饱罢了,狗么,也就只好常常饿肚子了。而我的妻,一直都算不得“会过日子”的好娘们,大大咧咧的惯了,吃好吃坏,反正是连狗也不肯饿着。再则,虽然说是分家了各过各的日子,可每天都来来往往的也实在稠密,连狗也闹不清楚哪家才是真正的主人了。
这是一只纯黑色的狗,体型不大,却很威猛,这得益于它有一身浓密的毛发,耳朵也是尖尖的竖起的,咆哮起来,呲出雪亮的利齿格外的慑人。其实它并不会真的下嘴咬人,只是威吓警告而已。我一个人外出打工的时候,妻子自己带着一双小儿女独居在小院里,乡村农闲时最是空寂,想一想还有这么一条忠实威猛的狗在伴着她们于静夜里,心里实在也踏实了不少。
我一家既然都远去了,这狗自然也就归建到我父亲的家里了,一别有两年吧,我独自回了家,远远地便看见这黑狗卧在父亲的家门口,听到了我的脚步声,一下蹦了起来,“汪汪”的大声咆哮起来。我轻轻的嘘出了哨音,它愣了一下,很快就欢快的摇起了尾巴,快跑上来迎接住我,亲热的在我左右蹦来跳去的伴我跨进了院门。我与父母在小院里聊天,黑狗就趴在不远处安卧着,我若扭头望它,它便也抬眼与我对视,轻轻的摇动蓬松的大尾巴,倒像一把扫帚将身后的砖地都扫得干干净净的。
可是我并不能在家久住,过了几天,便又悄然的离去了。有一年冬天,再回老家时,它还在,不过是又到了我的叔叔家里伴随我的老奶奶去了,因为我的父母帮我弟弟照看孩子已搬到了县城。这时的黑狗已很有些老态,毛发没有以前黑明油亮,也很消瘦的样子,这是很当然的一件事,我的老奶奶照顾自己也是勉强有余,更不舍得多费些饭菜喂它了,而农村也一直并不如城市那样能有许多垃圾可供觅食。它站在清冷的阳光地里,歪头凝视着我,轻轻的摇动着尾巴,我伸手摸它的脑袋,它便反过来温柔的添我的手。吃饭的时候,我将啃了几口的骨头,趁奶奶不注意,悄悄的扔给了它,它立刻扑了上去衔起,躲到院子的角落里贪婪的大嚼下去,似乎是被骨头噎住了,接连的发出了几声很大的声响,这才算努力的吞咽下去。看着它,不知为何,我的心里很不是滋味。
最后一次听见它的消息是前两年的一个深夜,忽然的接到老家打来的一个陌生电话号码,我很惊讶,对方却是一下叫出我的名字,然后才似乎不太好意思的告知我:“你家的狗咬住我家的孩子了,找不见你大的电话,就打你这了。”我一下子紧张了起来,问清孩子的伤势无大碍后,隐隐觉得我家黑狗的命运有些不妙。果然,不久之后,与父亲通电话,父亲说,那狗围绕着手拿食物的孩子转来转去,小孩子不高兴了狠狠的追打它,它急了眼便下嘴咬伤了那孩子。“没啥事!我领那孩子打过防疫针了。”父亲安慰我道。“狗哩?”我追问。“卖了。它咬人还管养哩?!------也老了,前些日子也不知道被谁把后腿给打断了,也就是不中了。”父亲淡淡的说道。
这是我最不情愿面对的结局了!听到后来,我几乎有些颓丧心灰下来。不想再聊下去,便草草的挂了电话。我很是黯然的呆坐了许久,默默无语。空有利齿为护主,难脱扒皮入油锅。狗的命,就该如此悲惨么?生被人欺,死入人腹,难道就是它们注定中的宿命么?! 都是这片土地上相依生存的生命,一份情,竟如此轻薄,连一张纸都不如!可怜!
也自此始,我面对别人眼热心爱的所谓大补之物:狗肉!总是觉得难以下箸,即便勉强的吃下一两块,也吃不出一点好滋味来,只好放下筷子看他人心满意足的大快朵颐了。
久在异乡,也算是为了安全起见吧,岳父从老相识处讨要来一只小狗,据说是德国黑背呢。可它刚来的时候,又瘦又小,实在像极了一只大老鼠,不够可爱!照例的呜咽了三夜后,又格外的多哼哼唧唧了好几天,才算安生了下来。原本都不看好它,以为很难养活大的,却不料一直养到了现在,很威猛,咆哮声浑厚有力,吓得房东收房租都不敢进院了。虽然是一直生活在城乡的接壤处,我却也不敢有丝毫的放松,一直都用粗铁链锁住了它,只有每天傍晚才会换上一条长长的细链 ,带它到空旷的地方遛一遛,时间久了,它也养成了习惯,每到傍晚就开始不安分的吼叫呜咽起来,这是唤我呢!我也很识相,赶紧给它换链子,对急乎乎的它低声喝道:“老实点!灰灰”·····
出了院门,它几乎是一路急拽着我往前走,我却不得不眼光八路耳听八方的留意着来往的行人,尤其是小孩子 ,每当要与他人撞面,便一边收紧链绳,一边招呼行人注意。他们也多半是有些惊怕的样子:“哎呀!这狗也太凶了,吓死个人了。不咬人吧?”“不咬!就是够吓人。”我一笑。
不过,说真的,有时候我还真的很是为它忧心:假设将来的某一天,我又因生活所迫,不能够再照顾它了,该如何呢?-----这是个很难逃脱的命题,在这片已经很熟悉了的土地上,我依然不过是个飘泊者,未来的事情,也的确难说。始乱而终弃,也不是我愿意面对的又一结局,所以,我才不肯接受那些挺可爱的流浪狗猫,因为自知无力照料它们许久,不能为,休相扰,这样也好。
唉!人类所谓文明的脚步也踉踉跄跄一路够久了,但上天最初在生命里刻下的野蛮烙印:弱肉强食!却还在我们的灵魂深处时时闪着冰冷的光,与脉搏里滚烫的血形成鲜明的反差,却一起的并存,一代代遗传下去,没个尽头。善良的,多情的,忠厚的,这些貌似鲜花一样的品质,虽会带来极大的愉悦,但只要是处于柔弱的地位,每逢厄运来临,往往总是最无力的。不好!-----也许只有无畏无情狡诈凶残的豺狼才能活的更超脱快意吧!
虽不信鬼神,也且默默祷祝:愿年年如今日,花好日日红。虽知是妄言,也且嘴角上翘,但作一声凉笑!
养狗的作文 篇5
我家有一只小狗,准确来说,她现在在外婆家,为什么要用“她”?没错,因为她是只母狗。
她是个“混血儿”,她的母亲是一只雪纳瑞,她的父亲是一只柴犬。我是从我妈妈的徒弟那里拿来她的,当时,她很安静,似乎,是一只听话的小狗。当然,如果你这么想就错了。
“妮妮!你快点从沙发上下来!”没错妮妮是小狗的名字,不要问我为什么取一个这么土的名字,我是不会告诉你这是我随便乱取的名字的!
都说狗狗养久了,就会越来越像主人的样子,包括情感,习惯,性格,看来,是真的,因为这么皮的我,和这么皮的狗,还真的挺般配。
其实妮妮名义上是我的狗,实际上都是我妈妈在照顾她,我只是陪她玩玩而已,现在我妈妈生病了,妮妮就被送去了外婆家,一个月去看一次。很快,我外婆外公也撑不了了,我的堂姐就去联系了一个人,就要送走妮妮了。
“我不会同意的!”
“你不同意,那你养啊,每天都是你妈妈照顾她,真不知道你养个狗有什么用。”
“我养就我养!”没错,我接受了,但是,现在妮妮暂时也回不来,因为我堂姐在我妈这里当学徒,住在我家,妮妮没地方睡。还有就是,她不喜欢狗。
现在,我妈和她认为我养不好狗,就又联系了一个人,再次问问我要不要养,我当然要养了,但是他们都劝我不要养了,这样对人对狗都好,可是,我舍不得她啊……我舍不得我们在草地上撒欢;我舍不得我们一起偷偷去超市买东西;我舍不得她那毛茸茸的脸,我舍不得她……
我已经把她当成了我的家人,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,我不会让她离开我,永远不会。
养狗的作文 篇6
还记得上学期的时候,我的学习压力还不是很大,我一直想养一只宠物,但是一直都没有好看的,所以就一直都没养。一天,我去孙颖家玩,一进她家门口,就有一只小狗跑到我的鞋上,蹭蹭我的裤脚,这只小狗可爱极了,它只有手掌这么大,一身棕色的毛,两只小耳朵平稳地搭在它的小脑袋上,大大的眼睛黝黑发亮。看到它,我有一种十分亲切的感觉。这天,我没心思玩了。一直央求孙颖把这只小狗送给我,孙颖看我这样喜欢这只小狗,就把这只小狗送给了我。就这样,我有了一个小宠物。孙颖告诉我,它喝奶,把香肠切成小肉块它也会吃,它在一个月后才能洗澡。我在孙颖的声声叮嘱中离开了他们家。带着小狗回到了家。
有了小狗,第一件事当然就是给小狗起名字了。我说,这是孙颖的小狗,当然应该叫大颖了!可是,妈妈说这只小狗的皮肤十分像宋小宝,就叫小宋吧!我同意了,于是,小宋这个名字诞生了。折腾了这么半天,小宋一定会饿了吧,于是,我拿来一个小碗,里面放了点碎了的香肠,一个小碗里放了点牛奶,还用纸盒给小宋做了一个小家。我把小宋放到了小家里,把食物也放到了里面。可这小家伙居然看了一眼就趴下了。我还以为是他不饿,但是过了一个小时后,我看了里面的食物,还是一点没动。我问孙颖,孙颖说,他现在和你不熟,你摸摸它的头,和它玩玩。我照办了,但还是没成功。这时已经晚上了,我和他都该睡觉了,我睡觉了,可他却没睡,一直在小声叫着。我猜他一定是想孙颖了,可也没有办法了呀。我只好不管他了。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,我看到妈妈正在和小宋玩得正开心呢,我问妈妈是怎样做的,妈妈告诉我,小动物和人一样,要用心。我恍然大悟,我看着小宋,心想,我一定会慢慢读懂你的!
养狗的作文 篇7
狗是人最忠实的动物,最亲密的朋友。有的人喜欢狗,觉的它很可爱,乖巧的身板,有趣的吃相,搞怪的动作,让人心生怜爱;有的人怕狗,觉的它会咬人,看见狗就退避三舍。观察一只狗是否咬人,不是看它的尾巴是否摇摆,而是看它的嘴的形势,还有它的嘴里是否发出“呜呜”声。养狗,接触狗,也是一门“技术活”。
狗最通人性,养过狗的人都会发觉,狗最服从于于主人。就算一只“狂犬”看见主人来了也会停止“暴怒”,摇头摆尾,服服贴贴。一位外人来了,一只聪明的狗就算没看见也会狂吠不止,这声音排江倒海,震天动地,履行“看家护院”的天职。虽然狗忠于主人,但有两件事要小心。
一件事就是不要打扰狗进食,狗在吃东西的时候,是很自私的。主人哪怕和狗开玩笑故意动狗的狗盆,狗都会一反常态汪汪大叫,更别说外人了。惹急了,说不定会咬你一口。
第二件事就是当母狗生崽的时候不要轻易碰它的崽崽。当母狗下了一窝的崽崽,出于保护崽崽,母狗往往一直盘在狗窝,与崽崽寸步不离。三五只崽崽在母狗身上翻来覆去,时不时地吃着奶。有时母狗离开了,看见其他人接近崽崽,往往会回到狗窝。此时,哪怕主人出于好意想逗一逗崽崽,母狗也会“不念旧情”地吠主人。这种现象是否让我们发现母性的光辉?
一个有经验的养狗人都知道怎么唤狗,大概是一种“二溜二溜”的声音。狗最怕人的一个动作就是人捡起一个东西猛扔向它
那些压力大而感疲惫的人,那些没有伴而孤单的人,养只狗吧,养狗会带给你欢喜。在茶余饭后,牵,哪怕人没有捡起石子,而是单纯地做这一个动作。有一个关于狗的现象现在还无法解释,就是狗看见乞丐往往会乱吠,就像看见敌人一样。上系了链子的狗狗,去郊外散步,去路边遛狗,是一种肥美的享受。
我有好多年没养狗了,现在看见附近的狗,就想逗逗它。有的人喜欢养猫,有的人喜欢养兔,有的人喜欢养老鼠,但是我还是喜欢养狗,对于狗,是一种单纯的喜爱。
养狗的作文 篇8
当你不再把动物当成动物的时候,你才能真正与动物成为伙伴。——题记
世间生灵皆平等,而有一件事却令我常常自责。
我家养狗可以说养的非常多,虽然没什么名贵犬种吧,但是数量上却占有绝对优势,我喜欢收留流浪狗,因为我认为狗是人类的伙伴,我觉得我应该尽自己所能去帮助它们。然而有条狗,我一想到它就感觉很难受,我觉得特别对不起它。它是我妈妈收养的一条流浪的狮子狗,有抽风的毛病。那时候我还小,有着小孩子们的通病——淘气、调皮、捣蛋。我时常捉住小狮子狗玩弄它,等到他死亡的那一刻,我才知道是我错了,可那时候已经晚了,所以现在我对狗都含着一种愧疚心理,所以我现在对狗狗都非常好。
细数我养过的狗,最野的一条莫过于我家现在唯一的那条公狗了,记得有一次晚上我去遛狗,结果狗开了,发了疯一样的乱跑,当时真把我给吓坏了,生怕它咬住人,那可就糟糕了。
而最听话的狗就属现在我家养的那条牧羊犬了,这也是一条被人遗弃的狗,刚接来的时候,它都瘫了,后腿完全就站不起来。或许是老天眷顾它吧,在我家待了几天后竟奇迹般地站起来了,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一件事啊!目前,它活跃的不得了,每天只要撒开它,它准会活蹦乱跳到处疯跑。不过这只牧羊犬性情很温和,与人很亲近,还不会随便咬人。一天到晚总是喜欢跟在人屁股后面转悠。但是偶然间我发现它怕打篮球,真搞不懂为什么。
当然养了这么多的狗也是有些麻烦事的。首先狗粮就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,毕竟“狗”以食为天嘛。而且每年狗身上都会掉下不少毛,这也是一件比较麻烦的事情。哎,没办法,清理狗毛的担子自然就落在了我的身上了。
说到这我想问大家一句,你们是否知道为什么狗会忠于人类?大家都知道狗是由狼驯化来的,而古人类在驯化狼的时候会把小狼崽从母狼身边带走,失去了依靠的小狼崽就会逐渐把这种依靠感转移到了人类身上,所以会对人类很忠诚。还有一种说法是因为狼是集体动物,有着严格的等级区分。所有的狼都会对头狼绝对忠诚与服从。而狗作为和狼最有亲缘关系的动物,它的血液中依然继承着狼这一绝对忠诚于头狼长辈的遗传基因密码。这个基因密码使狗表现出对主人的忠诚和服从。因为在它们眼中主人就如同头狼一样是它们的领军人物。
狗狗如此忠诚于我们人类,我们人类自然也要好好对待狗狗,切不可让狗狗寒了心。
人类并非主宰,动物并非奴隶,切记!切记!——后记
养狗的作文 篇9
说到我觉得最有趣的事,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养狗的经验。
第一次看到狗,是妈妈带我到宠物店时看到的,我本来只是看看而已,但是因为里面的狗实在太可爱了,所以我就选了一只最可爱的狗,请妈妈买回家。可是,妈妈说养狗要帮它洗澡、带它散步、喂它吃东西、带它打预防针……等事情,幸好我苦苦哀求,妈妈才心不甘情不愿的把那只狗买下来。俗话说:“爱屋及乌”,妈妈这么疼我这一只“小犬”,也一定会喜欢我的狗狗!
回到家,我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帮小狗取名字,经过我搜肠刮肚、精挑细选之后,我决定叫它“小乖”。小乖它个性温柔,又很听我的话,所以一直受到我的宠爱。
自从有了小乖,我几乎和它形影不离,家里的生活也充满了趣味,爸妈不再只问我:“功课写了没?”、“考试看了没?”、“洗澡洗了没?”……,取而代之的是“狗喂了没?”、“要记得带它散步喔!”……,这样的“碎碎念”也叫我满心欢喜。
三年后的五月,小乖因为生病而死了,这件事情让我非常难过,有时我还会梦到小乖在我身边玩耍。可惜,这只是一个梦,梦醒了,我总觉得我的眼眶湿湿红红的。
这一次的养狗经验,真是快乐无穷,不但增加了我的知识,也增加了我们家的天伦之乐,我更是见证了生命的奇迹。所以,我会珍惜自己的生命,让我的生命活得更精采、更有趣!